拍賣取得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2021-06-3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經拍賣取得土地,無須報繳土地增值稅,拍賣機關會逕自函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核算土地增值稅及查詢欠繳之地價稅,並由拍賣價款中直接扣繳。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經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或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如土地係坐落於本縣彰化市、秀水鄉或北斗鎮等三個鄉鎮市,拍定人要持上述機關所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至土地所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是否欠繳工程受益費,如有欠繳於繳清後即可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至其他鄉鎮市土地則可直接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逕洽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防疫期間民眾如尚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