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分配的稅款多久才會註銷

2023-09-26

(臺中訊)王小姐來電詢問「父親訴訟多年,好不容易勝訴了,為什麼現在法院要扣債務人10年前地價稅?不是過期了嗎?」經了解,王小姐的父親因為債權的關係,向法院聲請執行,拍定後看到分配表未能獲配,而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現在勝訴,核對新的分配表,又看到十年前的地價稅,而來電表達疑問。

    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之開始及結束,會依法律規定,欠稅案件需向法院申報債權,即使經過分配表異議之訴的案件亦不例外。拍賣案件的不動產本身的房屋稅、地價稅,在拍定的那一刻,法律就規定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優先扣繳,只要拍賣有效,就不受分配表異議之訴的影響。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分配表異議之訴只有對異議的部分及次序在後的債權有影響,次序在先的債權只是等後面的債權人紛爭解決後才分配。以稅捐債權而言,只要在拍定前一日申報,就會依法列入分配,被拍定的不動產本身的房屋稅、地價稅是依法扣繳外,其他的稅款,就依法律規定,定其次序。債權人間若有分配表異議之訴,的確有可能會影響到次序在後面欠稅款,但是,因為這些稅款都如期申報了,那麼就按順序分配了,只有不夠分,不會因為時間太久而不能分配。

    如果民眾對於不動產拍賣的分配表上的臺中市的地方稅稅款金額有問題,都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