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於房屋拆除改建期間,可繼續適用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2023-02-24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王小姐詢問自己的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因地上建物老舊將拆除重建,重建期間可否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說明,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其地上房屋拆除改建,新建房屋尚在施工期間未領有使用執照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即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的規定,仍能准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建房屋領到使用執照後,該屋坐落土地需重新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有變更者,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占土地面積比例,分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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