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請記得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2021-10-21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為何
自住使用的房屋,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卻按非自住住家
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因房屋稅條例修正,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
核課房屋稅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以3戶為限,
持有第4戶以上的自住房屋,則按較高稅率的非自住住家用
稅率課徵房屋稅。民眾已拆除的老舊房屋,如未申報註銷
房屋稅籍,會使持有房屋戶數虛增,影響權益。

    該局提醒民眾,若房屋已拆除,請至房屋所在地稽徵
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如經查明屬實,即予註銷稅籍並
停止課徵房屋稅。民眾如仍有疑義,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
線0800-47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