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旅館業等房屋因疫情持續部分樓層停用,可申請變更核課稅率

2021-06-29
    •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全國維持三級警戒中,各大產業經濟均大受衝擊,為舒緩租稅負擔,部分樓層停用之飯店、旅館業等房屋可申請改採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核課房屋稅。

      財稅局說明,飯店、旅館業等房屋稅原按營業用稅率3%核課房屋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部分樓層停用,可於變更使用日起30日內向財稅局申請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核課房屋稅,以減輕租稅負擔,相關訊息可至財稅局官網「防疫稅務E點通」專區查詢。

      若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總局電話0800-877979(總局房屋稅科)免付費電話或撥各分局電話08-7882477(潮州分局)、08-8354780(東港分局)、08-8895255(恆春分局)查詢,將為您詳細說明。

更新日期:110-06-29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