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受法拍之工廠應辦妥工廠登記才能減半課徵房屋稅

2021-04-19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
規定,納稅人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合法登記工廠,可申請減半
課徵房屋稅,嗣後廠房如經拍賣移轉,買受人應於再行辦妥工廠
登記後,始得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人如符合上述規定者,應於減免原因、事
實發生起30日內向該局(員林或北斗分局)申報調查核定減半課徵
,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始可減半徵收。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
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