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益信託土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2021-01-07
    • (臺中訊)土地因信託關係由受託人持有,移轉土地時是否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信託登記係指土地所有權人依法成立信託關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之管理。而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其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如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只要地上房屋仍由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作住家使用,且該土地也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其他要件規定,受託人出售土地時,仍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不了解相關規定,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1-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