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於公告現值拍定取得土地再次移轉差額仍會被課徵土地 增值稅

2020-11-30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的土地移轉現值
是以拍定日當期的公告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現
值,則以拍定價額為準。所以,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
如拍定時以低於當期公告現值之價額核課土地增值稅,嗣
後再行移轉時,因拍定價額與當期公告現值的差額屬土地
的自然漲價,須按漲價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
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