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死亡須辦理繼承登記才能重新申請牌照稅免稅

2020-10-12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同一戶籍二親等
以內親屬所有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牌照稅,

嗣後因車主死亡,須辦理繼承登記後才能重新申請免稅

如經查明該車仍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且新車主(繼承人)之戶籍,

自原車主死亡日即與身心障礙者設籍同址,則自原車主死亡日至

新車主申請免稅期間之使用牌照稅准予免徵。

對於身心障礙者免徵牌照稅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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