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0-08-04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的土地,移
轉申報土地現值時,可以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夫妻贈與案件可以選擇要繳土地增值稅或不課
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下次土地移轉給第
三人時,須以該筆土地贈與前之原地價,核課土地增值稅,也就是
將先前贈與時不課徵之土地增值稅併計至下次移轉給第三人時一次
繳交,所以只是延緩課稅的機制,並非真的免稅,提醒民眾於財務
規劃時妥為運用。


民眾如有地方稅相關問題,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
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