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幼兒園使用免徵房屋稅要件

2020-06-08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興辦並
經立案的私立幼兒園,其所有供園舍、辦公、員工宿舍使用的房屋
,可免徵房屋稅。如不是財團法人組織,房屋稅就要按非住家非營
業用稅率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各級政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委託公益性質
法人興辦之非營利幼兒園,亦可適用;但有收取租金、權利金等收
益時,則不得免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
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