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土地移轉申請減免,記得檢附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2020-05-12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電話詢問,經重劃之
土地於移轉時,可否減免土地增值稅?是否需附上重劃負擔總費
用證明書?
該局進一步表示,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
地增值稅可減徵40%,亦可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已繳納
之土地重劃費用。但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土地增值稅款繳納期限
屆滿前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
請減除土地重劃費用。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有重劃後土地申報移轉,申請減免時記得
檢附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