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5月份開徵,受疫情影響者可申請延期、分期繳稅

2020-05-08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於5月份開徵,繳納期間
自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末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納稅人
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檢疫、集
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展延至109年6月30日,若109年6月
30日仍在接受隔離治療,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
日。
另營利事業或個人因疫情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
措施者、減薪停班(已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使收入驟減無法如
期繳稅,不限稅額都可申請延期最長1年,或分期按月繳納最多分3
年(36期)繳清,並於規定繳納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
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非屬前述規定情形者,將酌情核准延
期或分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防疫期間民眾可至該局網站「防疫安心e稅專
區」線上申辦,省時、輕鬆又安全,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
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