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小吃店擺設卡拉OK設備供客人使用應課娛樂稅

2020-01-03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餐飲小吃店為增加營
業收入,於店內擺設投幣式卡拉OK機,提供客人使用;但
常忽略提供卡拉OK設備供客人使用,係屬於娛樂稅法規定
的課稅範圍,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在店內擺設投幣式卡拉OK機,屬提
供娛樂設施供人消費娛樂,應由娛樂稅代徵人(業者)於開業
前至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
依規定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除追補應納娛樂
稅外,尚須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