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建須課徵房屋稅

2019-07-26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
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於原建物增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
構造物,因會增加原房屋使用價值,依規定應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
屋稅。民眾請記得在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課徵房屋稅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