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順位且平均繼承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免附遺產分割協議書
申辦

2019-07-22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
屋,繼承人於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時,如係依民法第1141
條規定由同一順位繼承人按人數平均繼承,可免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申
辦名義變更。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