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益信託土地可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2019-01-31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因
已移轉所有權予受託人持有,原則上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
徵地價稅。但如果是屬於自益信託,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
偶或直系親屬作住宅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符合自用
住宅用地要件者,受託人可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今
年適逢假日,延長申辦期限至9月23日)向該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
當年度地價稅即可適用2‰的優惠稅率;逾期才申請者,只能從申請
之次年開始適用。
如有任何問題,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800-
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