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看過來!

2018-10-19

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公平合理所得稅制,兼顧租稅公平、經濟效率、稅政簡化及財政收入四大面向,所得稅法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納稅義務人在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一)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度: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提高為12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為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為每人12萬元。
(二)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調降為40%。
(三)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個人居住者107年獲配之股利所得計稅方式就下列2種方式擇一擇優適用: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全額享有抵減稅額。(方式一)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不得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方式二)
 
    該所進一步舉例,依上開稅制優化方案計算免稅額及扣除額,單身年薪40萬8千元以下將免繳稅,而夫妻雙薪81萬6千元以下免繳稅,另家中有2名5歲以下幼兒之夫妻雙薪123萬2千元以下免繳稅,本次稅制優化方案,照顧育兒、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家庭,大幅減輕稅負。
    
    民眾如有任何國稅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北港稽徵所綜所稅股方耀輝

聯絡電話:05-7820249轉212